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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拆除河川區域內新增建物
新北市政府為確保民眾安全,預防颱風或連續豪大雨水量劇增於河道內,因河川區域內違規建物影響水流及排洪而波及民眾安危,自今年起針對「河川區域內新增違規建物」,主動進行查察,經檢舉確認為新增違規案件時,即依據「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代管中央管河川區域內違規案件」依序辦理強制拆、清除作業。此次本局於新店區環河路180-3號旁查獲新增違規建築,並立即於今(101)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執行河川區域內新增違規建物拆除作業,以確保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依水利法第78條第4款規定,河川區域內禁止建造工廠或房屋,因部分民眾法令觀念不足,既有建物空間有限遂於屋後施設建造物、違規加蓋並落墩柱於河道中及河川區域內公有土地佔用、濫墾種植等行為,已造成河道速縮、阻礙水流、影響河防安全,新北市政府為預防每年颱風及豪大雨時期所帶來的大量雨水引起水患而剝奪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持續派員進行巡查,如有違規情形,则依法究責,管理機關在此呼籲民眾切勿觸法,影響自身權益。
- 資料來源 : 秘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