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溫泉法所稱之溫泉?

地熱(蒸氣)


琉璜

一、溫泉法第3條明定,溫泉指符合溫泉標準之溫水、冷水或地熱(蒸氣);如一般所知的溫泉、冷泉、地熱混水、泥漿溫泉都是溫泉;「溫泉標準」規定溫泉、冷泉與地熱溫泉之泉溫與泉質,但為了確保原溫泉水源出處,針對檢測地點,亦有明定。


二、溫泉之溫水,指溫泉露頭或溫泉孔孔口測得之泉溫為攝氏30度以上且泉質符合8大泉質標準之一者。(總溶解固體量、碳酸氫根離子、硫酸氫根離子、氯離子、游離二氧化碳、總硫化物、總鐵離子或鐳)


三、溫泉之冷水(冷泉),指溫泉露頭或溫泉孔孔口測得之泉溫小於攝氏30度且其游離二氧化碳為500(mg/L)以上者。


四、地熱(蒸氣)溫泉,指溫泉露頭或溫泉孔孔口測得之蒸氣或水或混合流體,符合溫泉之溫水泉溫及泉質規定者。


  • 資料來源 : 水利局水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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